发布时间:2025-04-27 11:18:56
建筑劳务公司的资质办理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企业需在过去三年内完成过三项造价20万元以上装修装饰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企业经理需有三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需有五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并持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需有不少于15名职称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需有至少两名三级资质以上的项目经理。
企业注册资本金需达到50万元以上,净资产需在60万元以上。企业年度工程结算收入需达到100万元以上。此外,三级企业可以承担造价6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在申请资质时,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新设立的企业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等。企业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工程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企业还需提供各类上岗人员证件和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资料。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及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合同及其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若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则需提供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负债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工程业绩的分割和合并情况等。
提交材料时,需按照特定顺序装订。所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身份证需复印在同一页纸上。所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请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增项资质的企业需增加填写两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将其相应的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建筑劳务公司的资质核准权限分为四个等级。特级和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专业承包二级、劳务分包一级资质及不分等级资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属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二级以下资质由广州、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市属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和劳务分包企业二级资质由其他各市审批。
办理程序包括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核验材料,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送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厅领导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特级、一级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整个过程在材料提交完备后60天内完成。